近日,贺州市人民政府发布《贺州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指导意见》(贺政规〔2023〕4号),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,特别是加大规模种粮扶持力度。那么,贺州市2023年粮食奖补政策是怎样的?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、贺州市2023年粮食奖补政策
1、奖补对象
农业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,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、普通农户。
2、奖补方式
先种后补、以奖代扶等方式。
3、奖补标准
(1)扶持种植水稻。
大力扶持水稻种植,恢复双季水稻生产,发展“稻稻+”轮作,在享受中央、自治区水稻生产补助政策基础上,不违反奖补资金使用规则的情况下,对种植双季水稻30亩以上(含)的再奖励补助500元/亩。
(2)扶持旱地种植粮食作物。
旱地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30亩以上(含),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秋冬种植马铃薯补助不低于1000元/亩。
(3)扶持园地种植粮食作物。
种植面积30亩以上(含)。种植水稻在享受中央、自治区相关稻谷生产补贴基础上,再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种植其它粮食作物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秋冬种植马铃薯补助不低于1000元/亩。
(4)扶持耕地“非粮化”整治后种植粮食作物。
耕地“非粮化”整治后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30亩以上(含),整治后的第一年种植水稻在享受中央、自治区有关的稻谷生产补贴基础上,再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种植其它粮食作物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秋冬种植马铃薯补助不低于1000元/亩。
(5)扶持撂荒地复耕复种粮食作物。
撂荒地复耕复种粮食作物面积达30亩以上(含),种植水稻第一年在享受中央、自治区有关稻谷生产补贴基础上,再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种植其它粮食作物补助不低于300元/亩;秋冬种植马铃薯补助不低于1000元/亩。
(6)扶持“香芋+”间(套)种粮食作物。
“香芋+”间(套)种粮食作物面积达30亩以上(含),补助不低于500元/亩。
(7)扶持“旱改水”种植水稻。
经县(区)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后的“旱改水”项目,种植水稻面积达30亩以上(含),早稻补助不低于100元/亩,中、晚稻补助不低于50元/亩。
(8)扶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。
发展玉米大豆(黑豆)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(含),在享受自治区相关补助基础上,再补助不低于200元/亩。
以上是对贺州市2023年粮食奖补政策的介绍,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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